长郡浏阳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9作者:

1.招标条件

  长郡浏阳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已由浏经计〔2017〕4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7〕9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58号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7〕76号 《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郡浏阳实验学校附属小学及周边道路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浏阳市经开区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2.3.1附属小学:位于浏阳市经开区319国道(浏永大道)与健寿大道交汇处西北角偏西侧。学校规模48个班,总用地面积约为51546.67平方米,净用地面积约为47531.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836.78平方米。主要包含地下室7295.86平方米、教学楼8279.22平方米、行政楼4582.92平方米、实验楼5935.7平方米、生活配套楼8459.55平方米、体艺楼2182平方米、门卫126.48平方米、地埋式垃圾站25平方米、架空层950.05平方米以及室外配套工程。

  2.3.2  周边道路:新建道路总长约1200米,其中附属小学西侧道路总长约500米,路幅宽18米;G319辅道市政规划道路总长约700米,路幅宽约20米。

  2.4招标范围:

  第一部分:勘察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附属小学: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项工程(含边坡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含二次装修设计等))、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等内容。所有勘察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依据《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16〕4号)、《长沙市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长教发〔2016〕8号)等设计规范规程,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周边道路: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勘察设计(含所有初步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的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内容)、施工图预算编制(含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等内容。所有勘察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第二部分:设备采购(见发包人要求中发包人指定的专业工程)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附属小学: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设备、厨房餐厅设施、行政楼报告厅会议系统设备及桌椅、室内篮球场灯光音箱系统设备、LED屏幕、报告厅桌椅等。(不包含校园文化设施、标识标牌、多媒体触控机、空调、窗帘、课桌椅、教室储物柜、办公家具及电脑打印设备、音体美设施设备、教学仪器设配、宿舍家具电器等采购)。

  周边道路:(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要的电气照明等需要采购的工作内容。

  第三部分: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

  附属小学: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涉及的所有专项工程(含边坡设计)二次深化设计中的所有施工内容等(含二次装修等)。

  周边道路:所有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施工内容等。

  第四部分:建设项目涉及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第五部分:EPC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评审、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工期要求:确保2019年4月30日前通过整个项目竣工验收。

  其中具体勘察设计文件提交的时间要求:

(1)所有单体建筑和道路工程所涉及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2)所有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预算,(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3)所有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含二次装修设计)和施工图预算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必须提交经审查的专项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含二次装修设计)图纸和施工图预算,(发包人负责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

  2.6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按创建省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施工。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2.9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3.3.1拟派施工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并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技术负责人2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具体要求如下:

  3.3.3.1技术负责人2人:其中1人具有大专学历和市政公用工程或道路与桥梁工程或公路与桥梁工程或桥梁工程等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另1人具有大专学历和建筑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3.3.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3.3参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开标截至日前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或社保网站直接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4.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2家(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家);

  3.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4.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联合体其他组成单位对质量及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都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情况的查询结果或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承诺书;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均需无在建项目,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招标人将对所有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 元)。

  6.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6.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6.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6.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请从2018年1月19日~2018年2月26日11: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4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8年2月26日11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共同授权项目负责人为委托代理人]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1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8年3月5日11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8年2月26日11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日博365注册网(http://www.njtylh.com/

  湖南金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hnjytz.com.cn/)。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另外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窗口进行办理)。

  与设计相关的企业和人员信息不需入库,但开标时要携带原件,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复印件或影印件,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的要求。

12.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浏阳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招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31-8328052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31-83666612

信息来源:浏阳经开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招采中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