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博365注册2015年食品安全“百日利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7-27作者:

  为治理冷冻肉品市场乱象和食品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长沙市、浏阳市相关文件要求和统一安排部署,我区决定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利剑”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百日利剑”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一批食品违法违规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当前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提升园区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一查证照的有效期和合法性,看企业是否改变许可条件组织生产;二查原料畜禽肉的购进渠道,看企业是否审查供应商的资质和查验购进产品的质量合格情况,是否建立原料购进查验使用记录台账,是否索取购进票据;是否存在原料肉中掺假或使用不合格原料肉等违法行为;三查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和使用情况,看企业是否存在“一非两超“行为;四查生产加工过程的杀菌和消毒情况,看企业是否建立消毒杀菌相关制度,消毒杀菌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条件,是否建立杀菌消毒台账记录;五查产品出厂检验情况,看企业是否能提供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还需查原料冷库,看是否设立预冷库、速冷库和成品冷库,温度是否达到要求,是否能提供冷库的租赁协议;查产品运输,看是否符合冷链运输标准,冷链运输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条件,温度是否可控。
  (二)食品交易市场专项整治。对园区农贸市场、街道食品流通店铺进行全面的整治。一是清查经营主体。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清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核主体生产经营资质,把好市场准入关,坚决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二是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所有食品交易市场的开办单位和经营性冷库,要切实履行自身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8月15日前与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在9月15日前与市场食品经营者和冷库承租单位、委托贮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市场食品经营者要依法履行食品经营法定义务,不折不扣地建立、落实好进货查验把关、进销台账登记、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三是全面排查冷库及其承储冻品。对辖区内所有冷库进行排查,重点检查2014年以来承储冷冻肉品的来源、数量和销售去向,凡发现入出库数量与记录不符的,来源及销售去向不明的,编造、篡改相关记录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排查情况于7月30日前报市食安办。四是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在市场内组织开展清查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农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国家明令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腐烂变质过期失效食品和其他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专项整治。一是整治对象。生产加工条件恶劣、安全隐患大的小作坊;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及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原辅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生产高风险食品、非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二是整治区域。园镇结合部、食品生产集聚区。三是整治内容。生产传统低风险食品的,如具备条件,督促其依法申请食品生产加工许可备案,如暂不满足条件,限期整改、申证;生产高风险食品和非传统食品的未获证小作坊,按照无证生产经营予以查处;生产加工条件恶劣、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10月1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动员部署(2015年7月24日-7月3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彻底摸清冷冻肉品市场、农贸市场、非法制售食品的“黑作坊”、 “黑窝点”,切实掌握畜禽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狠抓整治任务和责任落实。
  第二阶段:上下联动,集中整治(2015年8月1日-10日月1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分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职责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和联合查处行动,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各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整改提高(2015年10月1日-10月10日)。园区食安办将组织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绩效考核。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迅速整改,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整治工作成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和研究,结合各自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效、常态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组织领导、统筹调度各项整治行动,完善、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保障整治工作需要。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逐级分解落实,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者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整治工作抓细,抓出成效。
  (二)强化力量统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要及时掌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统一调度、统筹安排,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扎实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举措,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重典治乱。加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涉及面广、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危害公众食品安全的重要案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对符合追究刑事责任条件的案件,要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要严格依法从重、从快查处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典型案件,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四)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开辟新闻报道专栏,邀请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整治成效,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扩大宣传,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分子。
  (五)强化监督抽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作用,提高对冻肉、肉制品、蔬果、面类食品的抽检频次,重点检测农药、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及时发现、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升对问题食品处置能力,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和最小范围。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于7月30日前将各自的整治工作方案和摸底调查情况,10月1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和典型案例报送至园区食安办(联系人:尹瑜,联系电话:83280669)。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社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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