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对小产权房说“不”

发布日期:2010-07-09作者:

    日前,长沙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将正式开始交易,配套的文件中,《长沙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也正式下发,试行一年。    该办法明确:通过出让、转让和租赁方式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用于开发商品房地产项目和城镇居民的住宅建设。除农村村民依法获得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住宅外,按照土地利用和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或村庄、集镇规划可以开发商品房地产项目建设用于销售的,必须全部依法征为国有土地。    以上规定对“小产权房说不”的态度十分明确。在小产权房痼疾难解的情况下,国土部门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从未松口,各级国土部门也保持着高度一致。                                

信息来源:宣传办 责任编辑:寻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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