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博365注册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专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7作者:

日博365注册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日博365注册治理工程

项目建设环境专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市直驻区各部门,洞阳镇、北盛镇:

  现将《日博365注册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专项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日博365注册管理委员会

  2016512

日博365注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5月12日印

(共印15份)

日博365注册治理工程项目建设

环境专项工作的方案

  根据《长沙市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方案》(长政办函〔201614号)精神,为进一步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环境,加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和经开区党工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园区实际,全面治理园区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园区快速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施工行为规范管理,依法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整治建设施工环境,消除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为工程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园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引导

  1、综治司法办负责收集、整理、制作、发放公开信和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张挂宣传横幅;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及时走访重点项目周边群众,了解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回应,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2、公安分局根据《长沙市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方案》提出的八项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搜集整理相关法律资料,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非法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影响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的严重后果。加大违法行为案件的曝光度,“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教育,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3、征地拆迁所、城管分局、国土分局负责收集整理征地拆迁、违章建筑、国土政策相关的宣传资料及录音,及时汇总至综治司法办。

  4、项目办、宣传办要充分利用园区信息网络平台,公开重点项目基本情况,向社会广泛宣传工程项目建设对园区发展起到的重大作用,满足群众的知情权。

  5、洞阳、北盛镇政府要充分发动镇、村基层干部对重点工程项目周边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引导,以社区、村、组为单位进行集中宣传教育,对重点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走访,疏导思想,让群众认识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对改善民生,带动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和破坏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不利影响及严重后果。

  (二)做好风险评估

  1、经发局要将重大产业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园区立项审批范围。

  2、综治司法办牵头组织工程建设单位事先了解民意、全面调查项目工程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居民生活环境、周围公共设施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对可能影响预建工程项目的社会稳定隐患进行风险评估预测,并进行风险评级,同时要制定好全面、妥善的处置预案,争取早预警早处理,减轻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影响。

  (三)全面排查登记

  1、规划建设局、投资公司分别负责查清园区在建工程项目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及进度情况,掌握现存影响工程进度的各类问题,深入排查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潜在隐患,并做好相关问题的详细工作台账,及时反馈至综治司法办。

  2、征地拆迁所负责查清重点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进度情况,掌握现存影响拆迁进度的各类问题,深入排查可能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环境和园区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做好相关问题的详细工作台账,及时反馈至综治司法办。

  3、公安分局要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掌握在建工程项目的治安管理状况,排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环境的不稳定因素,把不稳定因素及时汇总并报至综治司法办。

  4、综治司法办负责将所有排查台账汇总、整理,及时上报、反馈信息;依法依规制订好解决方案,协调调度各执法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规范工程管理

  1、规划建设局负责园区在建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取,督促施工单位自觉履行法定施工义务,杜绝违法施工、非法分包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督查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约束;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因违法行为造成群体性事件、影响恶劣的要依法从严处理,并将其列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黑名单。

  2、投资公司工程部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和约束,杜绝建设施工方一切违法行为,落实“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工作要求,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

  (五)加强应急处置

  1、洞阳、北盛镇政府及派出所,凡接到周边群众或涉黑涉恶势力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阻工闹事等情况的报告,要第一时间赴现场处理并迅速联系园区综治司法办和公安分局。

  2、公安分局要加强工程项目周边的巡逻力度,做到定点、定区域、定人员、定车辆、定责任,以有警处警、无警巡逻的方式,震慑不法分子;一旦接到报警要迅速出警,快速掌握情况,及时稳控形势。

  对以下8种违法行为尤其要从严从快打击处理:

  (1)以哄抢、盗窃、断路、断水、断电等手段破坏建设环境和侵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行为;

  (2)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强包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物品、强装强卸、强行租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阻挠施工或扰乱施工秩序等行为;

  (3)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等敲诈勒索违法行为;

  (4)强拿强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的行为;

  (5)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行为;

  (6)聚众扰乱秩序,致使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进行的行为;

  (7)党员干部纵容、煽动、唆使或幕后策划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违法行为或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8)影响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境的其他违法行为。

  3、综治司法办要及时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加强职能部门的调度,能现场解决的应及时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内予以解决。对不合乎法律法规的诉求和非法闹事阻工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打击处理;对已发生的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的问题和阻工现象及时登记,加强分析研判,深挖事件产生的根源;对现场已经处理但可能死灰复燃的阻工事件要细化善后工作,防止同一阻工事件反复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民本意识。各职能部门要提高对民意调查工作的重视程度,认清影响项目建设环境的现实因素,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尽早的了解、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矛盾纠纷和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环境的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大项目建设的信息公开程度,扩大项目周边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

  (二)加强部门协同。治理园区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是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复杂性强的专项工作,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治理项目建设环境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互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挥“园镇融合”的优势机制作用,加强与镇村一线工作人员的工作联系,全面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环境。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则制度和法律法规办事,注重工作中的规范性、公正性、合法性。项目落地前依规进行风险评估、民意调查、依法推进征地拆迁,施工中督查规范施工单位行为,发生突发事件后公正处置矛盾纠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本方案履行工作职责,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对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阻工等影响工程进度的违法行为反应不迅速、处理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对发生损害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性质恶劣的案件,除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外,还将追究相应主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信息来源: 责任编辑:综治司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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