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浏阳市房屋初始登记申请

设定依据

《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申请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预登记证需出示国土部门同意登记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审批单、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审批单;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房屋施工平面图(加盖规划部门公章);

8、总规划平面布置图(用地范围内有多栋房屋的);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预登记证需出示国土部门同意登记证明);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审批单、红线图;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审批单;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7、房屋施工平面图(加盖规划部门公章);

8、总规划平面布置图(用地范围内有多栋房屋的);

9、浏阳市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询问)表;

10、浏阳市房屋登记实地查看表;

11、房屋测绘报告;

办理流程

二、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实地查看)→公告(必要时)→审查→收费→审核(记载于登记簿)→电子审批→缮证→发证

受理部门

 

住房保障分局

办理地点

浏阳经开区管委会一楼政务大厅

办理时间

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7个工作日;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办事时限以收件齐全受理后为前提,需提供测量报告的,测量时限不计入登记发证时限。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特殊审批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一倍。

*批量件(15件以上)根据申请业务量的多少另行约定完成时间

 

联系电话

0731-83282619

收费标准和依据

1、住房:80/基本单元;

2、非住房:550/基本单元。

3、白蚁防治:2.5/平方米

4、测量费:  住  房:1.2/平方米

             非住房:1.6/平方米

备注

表格下载:

浏阳市房屋初始登记申请(询问)表